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因机构和人员调整,现对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成员单位组成人员及职责、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进行调整,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履行工作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指 挥 长:梁高武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钟照寰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指 挥 长:杨昌顺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钟德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钟 伟 县人武部副部长
罗选义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远忠 县烟叶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向延吾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
钟 军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秘 书 长:向延吾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兼)
成 员:丁进武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彭宇辉 县人武部军事科科长
杨 迪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
张耀中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陈建伟 县财政局局长
向延超 县民政局局长
刘拥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邹启林 县水利局局长
周怀球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田 野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向延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董永胜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朱晓春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谷和囤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局长
彭国锋 县教育局局长
向 阳 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熊社教 市生态环境局桑植分局局长
刘国成 县林业局局长
罗选斌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谭晓菊 县商务局局长
刘 莉 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张 猛 县委网信办主任
王 辉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赵旭东 县大数据中心主任
周立清 县气象局局长
刘 勇 县水文局局长
刘希军 武警桑植中队中队长
朱春明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尚生彬 县供销联社理事会主任
吴 磊 团县委书记
谷铃琪 县红十字会副会长
廖陆明 县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
周 钢 国网桑植县供电分公司经理
钟 平 中国电信桑植分公司经理
黄均乾 县移动公司经理
李 俊 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桑植分公司
王文科 澧源镇人民政府镇长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县防办”),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向延吾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廖陆明、县水利局总工程师廖怀如、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肖文华、县气象局局长周立清、县水文局局长刘勇任副主任。
县防办工作职责:协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县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协调组织培训和预案演练;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提出防汛抗旱救灾物资年度购置计划;组织执行国家防总、长江防总、省、市防指及县防指的指示和命令;负责上传下达和防汛抗旱有关信息的归口报送;组织召开防汛抗旱会商会,依据会商决定开展指挥调度;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督促指导防指成员单位及乡镇汛期值班值守;开展防汛备汛工作督查、检查;对阻碍行洪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在汛期紧急状态下做出决定;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汛抗旱任务。
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湖南省实施〈防洪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桑植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如下: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督促各项防汛措施的落实,协调部门关系,综合全县防汛抗灾的信息上报。
县委宣传部:负责抓好防汛抗旱工作的宣传,大力宣传防汛抗旱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做法、典型经验;组织各新闻媒体运用多种形式开展防汛抗旱减灾救灾的普及宣传教育,及时、准确宣传防汛抗旱形势;负责统筹县外新闻媒体采访的组织安排、信息发布、资料发放、路线安排等。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军事机关、民兵预备役人员执行重大抗洪抢险、抗旱救灾任务,建立民办应急抗洪抢险队伍并组织集训演练;协助气象部门搞好人工增雨等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做好防汛抗旱工程及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和投资计划安排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抗旱物资、生活必需品等救灾物资的储备、供应和调拨工作;负责协调防汛抗旱、排涝的供、发电负荷安排;监督电力部门所属中型水库水电站执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度汛方案和各类调度命令。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水旱灾害应急处置、调查评估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组建和管理全县综合性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负责组织救援队担负抗洪抢险、营救人员、抗洪救灾及执行较大及以上防洪抗旱救灾任务;协调组织洪涝旱灾、地质灾害等灾民的生活救助工作;根据县防办提出的县级防汛抗旱物资储备需求,制定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改局确定年度购置计划,下达动用指令,负责灾情统计上报,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抗旱抢险应急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和破坏防汛、抗旱、水文、气象等监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防汛抗旱救灾治安保卫工作,保障防汛抢险交通和防汛抗旱物资运输秩序;协助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群众转移撤离,紧急防汛期组建抢险突击队参与抢险救灾,做好紧急情况下的交通管制和道路交通管理。
县财政局:会同县防指编制年度防洪抢险应急资金计划,负责落实应急资金;协同县防汛办申报、筹集、安排防汛抗旱及水毁工程修复所需资金;联合县防指向省财政厅、省防指申请防汛抗旱救灾资金;配合县防办提出防汛抗旱救灾资金分配方案,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县民政局:负责协同做好因水旱灾害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临时救助工作。负责灾民安置安抚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抗洪抢险、抗旱减灾的表彰奖励工作;根据上级文件依据,制定出台落实值班补助经费的相关文件。
县水利局:及时提供实时雨水情信息,承担水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编制全县洪水干旱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和洪水风险图;编制重要河流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洪水调度和抗旱应急水源调度方案,并依据指挥部授权组织实施;督促水库(水电站)编制防汛应急预案、调度规程等并组织审批;督促水库(水电站)、山塘和涉水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措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及时预报预警,负责对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下达防洪调度命令;协调指导山洪灾害防御相关工作;指导开展水旱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依法优先办理防汛排涝及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征地手续,保障防洪抢险抗旱用地;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县本级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防洪安全;负责城区在建(含未移交)排污干管等供排水系统公用设施的监督检查、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完善修订本系统防洪防涝预案以及在建重点建筑工程的度汛方案,做好审批和报备并组织实施;防汛抗旱期间,组织、协调做好县城区自来水安全用水、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城市供水系统安全运行,及时报告城市供水状况;做好严重缺水情况下城市供水抗旱应急工作;组建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并组织集训演练;负责依法统计和调用管辖企业的大型救援设备设施。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制定完善交通系统的防汛抗旱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我县公路和公路桥梁以及客、货运输站场的防汛抢险工作;负责渡口、交通运输船舶安全;紧急防汛期组织实行水上交通管制;及时抢修公路、公路桥梁等交通水毁工程,确保交通干线畅通;依法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优先组织和征调交通运输工具,保障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运输道路畅通;保障防汛抗旱救灾所需运力资源;组织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协助实施交通管制。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编制城区排涝工程总体规划和建设;监督、检查市政工程的安全运行,负责城区防洪排涝,组织提供必要的防洪抢险物资。负责城区主次干道、桥梁、排水等市政设施的监督、管理、日常维护和积水排除及排水管网疏通,清理阻水设施和垃圾;负责城区河道清障工作,确保排洪畅通;负责城区易渍易涝区域特别是主次干道的巡查监测;组织制定并实施城区排渍排涝应急预案,组建抢险应急队伍,做好物资储备;督促落实非常情况下的有关人员安全和财产转移措施。负责县城区排污管道、供排水系统等公用设施的监督检查、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洪旱灾情信息统计工作;负责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督促搞好排涝抗旱所需的机具设备的及时供应、储备、调配和维修;组织开展农业机械技术指导和服务;督促落实防汛抗旱的各项优惠政策;协调组织抗灾救灾行动,制定落实抗灾救灾农业各项优惠政策,对减轻农业灾害损失进行指导;督促指导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水毁恢复。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负责行业防汛安全监管,指导本行业本系统的防汛避险安全知识宣传;负责旅游景区及其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游客安全;提高旅游从业人员和游客的防灾减灾避险意识;负责检查、督促全县旅游景区主管部门和经营管理单位落实防汛抗旱安全措施,非常情况下,督促指导景区启动应急预案;负责指导户外涉水涉溪休闲场所所在地乡镇政府落实防汛安全责任、预案和防范措施。
县教育局:负责学校防灾减灾常识教育宣传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落实防汛抗旱安全工作,督促指导各类学校完善防汛抗灾预案修订、避灾避险演练,建立健全预警机制,落实非常情况下教学单位的人员安全、财产转移和解决引水困难等措施;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学生发生“溺水事件”。
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紧急防汛期组织抢险突击队参与抢险救灾;协调指导各通讯公司、铁塔公司建立防汛抗洪通信保障机制。
市生态环境局桑植分局:负责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工作;按照规定负责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及执法工作;负责水环境质量应急监测,控制污染源排放,防止饮用水源地污染造成水质性缺水;参与水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林区汛期漂木的管理及处理;紧急防汛期间,需要取土占用林地、砍伐林木时,负责指导督促使用单位依法补办相关手续。负责林区抗旱和因旱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等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制定并督促落实洪涝旱灾疫情防控方案,负责组织灾区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建立专业应急救援医疗队伍。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抗旱物资(麻袋、编织袋等)及生活必需品并保障供应。
县委党校:负责将防汛抗旱宣传知识内容纳入干部培训班,配合做好各种专题培训。
县委网信办:搞好防汛抗旱工作的舆情监测,及时处置负面舆情。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广播电视新闻媒体进行防汛抗旱的宣传报道,紧急防汛期间,协同县防汛办及时播出防洪预警等有关信息。负责“村村响”广播的管理、维护以及设施设备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大“村村响”广播建设力度,确保水库、山塘下游,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全覆盖。
县大数据中心:负责防汛抗旱相关网络平台、视频调度系统的共建共享,负责做好技术服务。
县气象局:加强省、市、县天气会商,准确研判天气形势,及时提供雨情、旱情气象监测实况资料,落实“631”预警机制;及时发布涉及防汛抗旱的气象预警信息;负责维护全县自动气象监测站网系统,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根据天气条件和有关命令,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县水文局:负责所辖水文站点的雨情、水情测报,雨水情监测系统维护;密切监视和掌握雨水情变化及动态,实时提供雨情、水情和洪水预报;负责监测河道水量,及时提供河道流量和地面蒸发量信息,并报送土壤墑情。
武警桑植中队:负责组织驻桑武警担负抗洪抢险、营救人员、抗洪救灾及重大防汛抗旱救灾任务。
县消防救援大队:参与全县防汛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等全灾种应急救援工作。
县供销联社:负责市级委托和县级规定的有关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和调运,组织和供应灾区所需生产物资。
团县委:负责组织青年开展防灾知识教育和演练,组织青年志愿者参加防汛抗旱工作。
县红十字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负责组织职责范围内的社会募捐及实施工作;向上级红十字会上报灾情、疫情,并发出救灾援助呼吁,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宣传普及初级救护知识。
国网桑植县供电分公司:负责所辖供电设施防洪安全,落实电力设施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和洪水期间供电安全措施,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组建专业应急抢险队伍;根据县防指(县防办)指令,派出无人机开展灾情调查。
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保障通讯设施防洪安全,落实防汛通讯应急预案,协调防汛通讯设施建设,及时组织防汛设施抢修、维护,优先保障防汛通讯畅通。
澧源镇人民政府:负责向居住在城区的居民传达防汛抗旱有关精神,组织居民抗灾自救,收集、整理辖区内水、旱灾情。
指挥部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
桑植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3月20日
桑植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3月2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