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应急发〔2022〕1号
中共桑植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关于印发《桑植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岗位
责任制》的通知
局属各股室、应急指挥中心、执法大队:
《桑植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岗位责任制》已经局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桑植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岗位责任制
中共桑植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2年2月15日
桑植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岗位责任制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桑植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备、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为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岗位责任制。
一、领导班子责任分工
向延吾(党委书记):主持全面工作。主抓党建、意识形态、乡村振兴和“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钟 军(局长):主持全局行政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直接责任人。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企业改制、矿山和危化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 兵(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和减灾委办公室工作。行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直接责任人。分管财务、执法、武装、平安建设、禁毒、信访、互联网+监督、风险监测、减灾救灾物资保障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企业改制、行政法规和行政审批等工作。联系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救灾物资保障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大队、自然灾害风险普查专班和改制办工作。完成上级和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远辉(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县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行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直接责任人。分管乡村振兴、综合监管、消防、事故调查、乡镇应急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打非治违”三年行动等工作,协调联系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调查评估和统计股、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三年行动专班)工作。完成上级和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建波(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工贸行业、矿山安全监管。行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直接责任人。分管污染防治和益民、团结煤矿关闭退出后续工作,矿山和危化专业委员会工作等工作。联系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工作。完成上级和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 媛(党委委员、政治办主任):负责党务、纪检、宣传、统战、组织人事、政工、计划生育、青年、妇女、老干、工会、档案管理、疫情防控、信息化建设、控违治违和单位绩效考核等工作。行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直接责任人。分管办公室工作,协助党委书记督促落实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上级和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廖陆明(总工程师):负责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行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直接责任人。分管应急指挥、自然灾害救援、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震防治、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信息化建设、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等工作。联系应急指挥中心、火灾防治管理、防汛防震防地质灾害救援股和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工作。完成上级和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1、工作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
2、岗位人员
罗良波(主任):党建专干、纪检联络员。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及党建、宣传、统战、纪检监察、宣传推介、公车联络管理、印章管理、后勤保障、日常办公用品采购及发放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 俊(副主任):协助办公室主任抓好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互联网+监督”、“六城”同创、机关各类公文办理、湖南安监OA办公系统维护管理、局网站建设维护、会议会务、政务信息报送、文明单位创建、计划生育、妇女、局机关食堂日常管理和餐券发放,来人上传下达及记录工作;负责文件、报刊、信函(电子邮件)的收发、归类、登记、保管工作;负责保密文件的收取、传阅工作;协助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政工、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日常工作。协助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局领导和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玉英(二级主任科员、出纳):财务出纳、工会出纳,负责局机关及工会出纳工作和老干、档案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熊秋媛(会计):负责局机关财务会计工作,协助局网站建设维护、宣传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
1、工作职责
承担应急值守、机关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汇总处置突出事件(事故)信息,及时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桑植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县应对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2、岗位人员
覃 瑾(负责人):负责应急指挥中心全面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周 斌(工作人员):从事应急指挥中心工作。完成局领导和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汪腊群(劳务派遣人员、应急值班人员):负责应急值班、应急指挥中心视频会议室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和股室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黄 勇(劳务派遣人员、应急值班人员):负责应急值班、应急指挥中心视频会议室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和股室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阳 砾(劳务派遣人员、应急值班人员):负责应急值班、应急指挥中心视频会议室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和股室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救灾物资保障股
1、工作职责
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灾情报告、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按权限管理、分配上级下达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2、岗位人员
周绍碧(负责人):负责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救灾物资保障股全面工作,承担减灾委和减灾委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姚佩峰(工作人员):从事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救灾物资保障工作,协助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和减灾委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和股室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火灾防治管理和防汛防震防地质灾害救援股
1、工作职责
负责全县消防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气象灾害防范救援工作;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等工作。
2、岗位人员
林新云(负责人):负责火灾防治管理和防汛防震防地质灾害救援全面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长益(工作人员):从事火灾防治管理和防汛防震防地质灾害救援全面工作。完成局领导和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
1、工作职责
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煤矿及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煤矿及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监督指导全县煤矿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做好煤矿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体系建设的指导监督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煤矿及非煤矿山生产能力监督的指导工作。
2、岗位人员
陈 华(正科级干部、股长):负责矿山安全监管、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矿山和危化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姚勇军(工作人员):从事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协助抓好矿山监管股工作,协助处理煤矿历史遗留问题等工作。完成局领导和股长交办的工作。
谷忠宝(工作人员):从事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煤矿关闭退出环境保护、污水治理工作。完成局领导和股长交办的工作。
罗兴国(二级主任科员):借调县治违办。协助完成新街煤矿南岔井、分水岭煤矿小溪井、芦塘湾煤矿污水封堵工程及消防救援大队建设项目。完成党委书记、局长及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
1、工作职责
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2、岗位人员
陆大章(正科级干部、股长):负责工贸行业综合监管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尚立庆(工作人员):从事工贸行业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完成局领导和股长交办的工作。
肖子华(工作人员):从事工贸行业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完成局领导和股长交办的工作。
(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
1、工作职责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县内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2、岗位人员
甄国强(二级主任科员、股长):负责危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日常工作,协助完成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党委书记、局长及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彭 振(工作人员):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完成局领导和股长交办的工作。
杨金生(工作人员):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驻行政中心B岗。完成局领导和股长交办的工作。
(八)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调查评估和统计股、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三年行动专班)
1、工作职责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安委办各项日常工作任务。
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2、岗位人员
钟艳平(负责人):负责综合监管股和事故调查评估股日常工作,承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负责推进安全示范县创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和“一会三卡”、双重预防机制建立等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巡查督查和日常考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陶力敏(工作人员):从事安委办日常事务、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事故调查评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打非治违”等工作。完成局领导和股室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廖 超(工作人员):从事安委办日常事务、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事故调查评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打非治违”等工作。完成局领导和股室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勇涛(工作人员):从事安委办日常事务、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事故调查评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打非治违”等工作。完成局领导和股室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杜 达(工作人员):从事安委办日常事务、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事故调查评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打非治违”等工作。完成局领导和股室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谭 玉(工作人员):从事安委办日常事务、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事故调查评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打非治违”等工作。完成局领导和股室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毛晓东(工作人员):从事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局领导和股室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 群(劳务派遣人员、工作人员):从事安委办日常事务、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事故调查评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打非治违”等工作。完成局领导和股室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
1、工作职责
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和行政审批改革,牵头编制和修订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牵头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各类证明(盖章)材料,编制政务服务实施清单、办事指南和示范格式文本等工作,牵头负责本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管理和使用,负责本部门政务窗口的综合管理,负责进驻政务窗口项目的受理、综合协调督促办理、结果回复等工作。负责全县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普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
2、岗位人员
张振华(负责人):负责政策法规和法制行政审批工作。协助事故调查、煤矿企业改制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和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处罚听证等法制工作。承担机关合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政务公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谷祥武(副科级干部、工会主席):任单位平安专干、禁毒专干,负责工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民调、禁毒、扫黑除恶、信访维稳、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工作。
朱 芹(劳务派遣人员、工作人员):驻行政中心A岗,负责受理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完成局领导和股室负责人交办的工作。
(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大队
1、工作职责
负责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安全生产行政强制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和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察。负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上报和分析工作。
2、岗位人员
易 磊(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大队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肖忠厚(工作人员):从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大队工作。完成局领导和股室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
侯先华(三级调研员):县应急管理局驻陈家河镇仓关峪村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完成县乡村振兴局和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兆红(工作人员):县应急管理局驻陈家河镇仓关峪村工作队员。完成局领导及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廖爱华(工作人员):县应急管理局驻陈家河镇仓关峪村工作队员。完成局领导及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雷志南(四级调研员):县应急管理局驻陈家河镇龙潭沟村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完成县乡村振兴局和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廖立新(工作人员):县应急管理局驻陈家河镇龙潭沟村工作队员。完成局领导及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汪庭贵(工作人员):县应急管理局驻陈家河镇龙潭沟村工作队员。完成局领导及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专班
覃海艳(劳务派遣人员、工作人员):从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完成局领导及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熊正月(劳务派遣人员、工作人员):从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完成局领导及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石 旋(劳务派遣人员、工作人员):从事安委办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完成局领导及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邓红宁(劳务派遣人员、工作人员):从事应急指挥中心及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完成局领导及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新街、分水岭煤矿改制办
王尚海(副科级干部、改制办主任):负责新街煤矿、分水岭煤矿改制办工作。完成局领导和改制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 晖(改制办工作人员):从事新街煤矿、分水岭煤矿改制办出纳工作。完成局领导和改制办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