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427100/2025-02141 | 文件编号 | 公开部门 | 桑植县司法局 | |
| 发布时间: | 2025-09-04 | 生效日期 | 2025-09-04 | 信息时效期 | 2030-08-20 |
| 效力状态: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SZDR—2025—01004
桑政办发〔202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桑植县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桑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20日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禁烧常态、以禁促用”总体思路,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限烧管控,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划定原则
(一)科学性。综合考虑地形地貌和大气污染传输扩散特征,兼顾农业生产和秸秆综合利用条件,建立全县分区域、分类型、分级别、分时段秸秆禁烧区划定及禁烧管控体系,明确不同的划定目标要求,有效降低污染风险。
(二)精准性。禁烧区划定以耕地为目标对象,厘清耕地类型及分布、农作物种植种类、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实际等基本情况,将耕地集中连片、露天焚烧多发频发、环境影响大等重点区域划入禁烧区,防止简单“一刀切”。
(三)完整性。秸秆禁烧区应与土地利用类型相协调,统筹考虑山脉、河流等自然地理边界和各级行政边界,尽可能连续成片、避免破碎化,便于实际管理。
二、划定范围
(一)分区划定总体目标
根据《湖南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的指导意见》,桑植县属于Ⅲ类禁烧管控区,Ⅲ类禁烧管控区禁烧的耕地面积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
(二)特殊区域划定范围
对人口集中地区、交通干线附近、机场周围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一定范围内的耕地,应禁止秸秆露天焚烧,严格按要求划入禁烧区。
1.人口集中地区。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城市城区实体地域及外围不低于5公里范围内的耕地。
2.交通干线附近。高速公路、铁路(高铁)沿线两侧不低于2公里范围内的耕地;国道、省道公路干线沿线两侧不低于1公里范围内的耕地。
3.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内的耕地。
三、总体方案
桑植县行政区总面积3474平方公里,辖区耕地总面积59.06万亩。按照《湖南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的指导意见》,桑植县属于Ⅲ类禁烧管控分区,现已完成划定方案市级、省级审核。桑植县下辖23个乡镇,辖区禁烧区耕地面积35.15万亩,限烧区耕地面积23.91万亩,禁烧耕地面积比例为59.51%。禁烧区涉及21个乡镇,其中辖区全部耕地划为禁烧区的乡镇5个,全部耕地划为限烧区的乡镇2个,其余16个乡镇禁烧耕地面积比例在19%~91%。
禁烧区范围主要包括:
(一)桑植县人民政府所在城市的城区实体地域及外围5公里范围内的耕地。
(二)黔张常铁路(高铁)沿线两侧2公里范围内的耕地。
(三)张桑、桑龙高速(在建)共计2条高速公路(含在建)沿线两侧2公里范围内的耕地。
(四)G353国道、S241、S246、S247、S302、S303、S306、S523、S524省道共计9条国(省)公路干线沿线两侧1公里范围内的耕地。
(五)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等高火险区及其边缘五十米范围内的耕地。
(六)除上述范围涉及的乡镇外,综合考虑耕地连片状况、焚烧实际和综合利用条件等,将部分连片耕地划为禁烧区。
四、分乡镇方案
(一)全域禁烧乡镇
实施全域禁烧的乡镇共有5个,分别为澧源镇、利福塔镇、刘家坪白族乡、瑞塔铺镇、洪家关白族乡。
(二)全域限烧乡镇
实施全域限烧的乡镇共有2个,分别为八大公山镇、河口乡。
(三)部分禁烧乡镇
实施部分禁烧的乡镇共有16个,分别为:
1.凉水口镇。耕地总面积为17460.18亩,其中禁烧区面积为3503.13亩,限烧区面积13957.05亩,禁烧区面积比例为20.06%。
2.五道水镇。耕地总面积为10120.66亩,其中禁烧区面积为3104.35亩,限烧区面积7016.31亩,禁烧区面积比例为30.67%。
3.人潮溪镇。耕地总面积为45240.83亩,其中禁烧区面积为14506.11亩,限烧区面积30734.71亩,禁烧区面积比例为32.06%。
4.芙蓉桥白族乡。耕地总面积为29021.29亩,其中禁烧区面积为13676.07亩,限烧区面积15345.22亩,禁烧区面积比例为47.12%。
5.上洞街乡。耕地总面积为18744.66亩,其中禁烧区面积为8890.12亩,限烧区面积9854.54亩,禁烧区面积比例为47.43%。
6.沙塔坪乡。耕地总面积为25274.88亩,其中禁烧区面积为12366.74亩,限烧区面积12908.15亩,禁烧区面积比例为48.93%。
7.陈家河镇。耕地总面积为35665.88亩,其中禁烧区面积为18347.12亩,限烧区面积17318.76亩,禁烧区面积比例为51.44%。
8.马合口白族乡。耕地总面积为29034.47亩,其中禁烧区面积为15395.44亩,限烧区面积13639.03亩,禁烧区面积比例为53.02%。
9.上河溪乡。耕地总面积为19576.98亩,其中禁烧区面积为10934.96亩,限烧区面积8642.01亩,禁烧区面积比例为55.86%。
10.桥自弯镇。耕地总面积为25388.94亩,其中禁烧区面积为14979.54亩,限烧区面积10409.40亩,禁烧区面积比例为59.00%。
11.竹叶坪乡。耕地总面积为15563.95亩,其中禁烧区面积为9980.33亩,限烧区面积5583.61亩,禁烧区面积比例为64.12%。
12.官地坪镇。耕地总面积为48882.14亩,其中禁烧区面积为31372.18亩,限烧区面积17509.96亩,禁烧区面积比例为64.18%。
13.龙潭坪镇。耕地总面积为34022.27亩,其中禁烧区面积为22957.50亩,限烧区面积11064.77亩,禁烧区面积比例为67.48%。
14.走马坪白族乡。耕地总面积为26927.57亩,其中禁烧区面积为19448.93亩,限烧区面积7478.64亩,禁烧区面积比例为72.23%。
15.廖家村镇。耕地总面积为16924.05亩,其中禁烧区面积为15386.31亩,限烧区面积1537.74亩,禁烧区面积比例为90.91%。
16.空壳树乡。耕地总面积为17573.90亩,其中禁烧区面积为16058.45亩,限烧区面积1515.45亩,禁烧区面积比例为91.38%。
五、管控要求
(一)禁烧区
1.秸秆禁烧区内实行强制性、常态化禁烧管理政策,任何时间、任何气象条件及空气质量状况下,均不允许露天焚烧秸秆。对经检疫确需通过焚烧处理病虫害的秸秆,在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采取安全可控措施后,可以露天焚烧。
2.秸秆禁烧区要设立明显警示标志,标明“秸秆禁烧区”字样。
(二)限烧区
限烧区内,由县人民政府组织乡镇以村(社区)为单位开展分区域、分时段有序错峰焚烧,并加强指导、巡查和管控,防止发生大气污染事故和火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禁止秸秆露天焚烧。
1.限烧区及下游区域相关城市实测已达轻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2.预测限烧区内相关城市未来48小时将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或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
3.限烧区内19:00至次日7:00的夜间时段;
4.限烧区内出现小风(小于2级)、静稳等不利于大气扩散的天气;
5.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情形。
六、其他
(一)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桑植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桑植县禁烧区、限烧区的通告》(桑政通〔2024〕113号)同时废止。
(二)本方案由市生态环境局桑植分局牵头负责解释。
附件:1.桑植县秸秆禁限烧区统计表
2.桑植县秸秆禁烧区、限烧区村(社区)统计表
3.桑植县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总图、部分禁烧乡镇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分布图
附件1
序号 | 乡镇 | 耕地总面积(亩) | 禁烧区面积(亩) | 限烧区面积(亩) | 禁烧区占耕地面积比例(%) |
1 | 八大公山镇 | 34797.38 | 0.00 | 34797.38 | 0.00% |
2 | 河口乡 | 19811.43 | 0.00 | 19811.43 | 0.00% |
3 | 澧源镇 | 21710.13 | 21710.13 | 0.00 | 100.00% |
4 | 利福塔镇 | 26300.10 | 26300.10 | 0.00 | 100.00% |
5 | 刘家坪白族乡 | 12454.04 | 12454.04 | 0.00 | 100.00% |
6 | 瑞塔铺镇 | 24946.24 | 24946.24 | 0.00 | 100.00% |
7 | 洪家关白族乡 | 35138.23 | 35138.23 | 0.00 | 100.00% |
8 | 凉水口镇 | 17460.18 | 3503.13 | 13957.05 | 20.06% |
9 | 五道水镇 | 10120.66 | 3104.35 | 7016.31 | 30.67% |
10 | 人潮溪镇 | 45240.83 | 14506.11 | 30734.71 | 32.06% |
11 | 芙蓉桥白族乡 | 29021.29 | 13676.07 | 15345.22 | 47.12% |
12 | 上洞街乡 | 18744.66 | 8890.12 | 9854.54 | 47.43% |
13 | 沙塔坪乡 | 25274.88 | 12366.74 | 12908.15 | 48.93% |
14 | 陈家河镇 | 35665.88 | 18347.12 | 17318.76 | 51.44% |
15 | 马合口白族乡 | 29034.47 | 15395.44 | 13639.03 | 53.02% |
16 | 上河溪乡 | 19576.98 | 10934.96 | 8642.01 | 55.86% |
17 | 桥自弯镇 | 25388.94 | 14979.54 | 10409.40 | 59.00% |
18 | 竹叶坪乡 | 15563.95 | 9980.33 | 5583.61 | 64.12% |
19 | 官地坪镇 | 48882.14 | 31372.18 | 17509.96 | 64.18% |
20 | 龙潭坪镇 | 34022.27 | 22957.50 | 11064.77 | 67.48% |
21 | 走马坪白族乡 | 26927.57 | 19448.93 | 7478.64 | 72.23% |
22 | 廖家村镇 | 16924.05 | 15386.31 | 1537.74 | 90.91% |
23 | 空壳树乡 | 17573.90 | 16058.45 | 1515.45 | 91.38% |
合计 | 590580.19 | 351456.02 | 239124.17 | 59.51% |
附件2
序号 | 乡镇 | 全域禁烧村、居委会(社区) | 部分禁烧村、居委会(社区) | 全域限烧村、居委会(社区) | 备注 | |
1 | 八大公山镇 | / | / | 所有村 | 全域限烧 | |
2 | 河口乡 | / | / | 所有村 | 全域限烧 | |
3 | 澧源镇 | 所有村、居委会(社区) | / | / | 全域禁烧 | |
4 | 利福塔镇 | 所有村、居委会 | / | / | 全域禁烧 | |
5 | 刘家坪白族乡 | 所有村、居委会 | / | / | 全域禁烧 | |
6 | 瑞塔铺镇 | 所有村、居委会 | / | / | 全域禁烧 | |
7 | 洪家关白族乡 | 所有村、居委会 | / | / | 全域禁烧 | |
8 | 凉水口镇 | / | 利溪坪村、和谐村、张家塔村、李家庄村、楠木岗居委会、长潭河村 | 罗峪村、卓家坪村、夏家峪村、尧儿坪村、茶园塔村 | ||
9 | 五道水镇 | / | 五道水居委会、团堡居委会、岔角溪村、桑植坪村、水田坝村、芭茅溪村 | 茶叶村、连家湾村 | ||
10 | 人潮溪镇 | 分水岭村、三鹤园村 | 中里村、人潮溪村、南滩村、和平村、溇阳村、石门垭村、红旗村、罗柳村、西莲村、龙鹤村 | 统子峪村、廖城村、新华村、白石村、双狮村 | ||
11 | 芙蓉桥白族乡 | 合群村、梅家桥村、芙蓉桥村、高阳村 | 福建坡村、银屋村 | 大庄坪村、马安会村、淋溪河村、淋溪源村、上坪村、下坪村、夹河坪村 | ||
12 | 上洞街乡 | 二户溪村、卧云界村 | 上洞街村、二户坪村、双溪村 | 院子村、麻洛村 | ||
13 | 沙塔坪乡 | 茶盘口村、廖家坡村 | 六耳口村、冷水塔村、分水岭村、彭家湾村、沙塔坪村、青龙村 | 唐家庄村、大木塘村 | ||
14 | 陈家河镇 | 龙潭沟村、肖家桥村、唐家坪居委会、黄木潭居委会、新街村、蔡家坪村、岩壁村 | 岩屋口村、撒埠溪村、夹石河村、仓关峪村、厂湾村、梳子溪村、官坪村、下洞街村、两河口村、旧街村、格溪村 | 大吾坝村、云朝山村、张家村村 | ||
15 | 马合口白族乡 | 佳木峪村 | 自生桥村、双泉村、梭子丘村、马合口村 | 刘家寺村、芦阳村、青峰溪村、麦地坪村 | ||
16 | 上河溪乡 | 东风坪村、刘家垭村、熊家坪村 | 上河溪村、狮子山村 | 云雾山村、杨竹溪村、邓家坡村、黄金塔村 | ||
17 | 桥自弯镇 | 柏杨村、李家垭村、王家村村、桥自弯村、长坪村、三和村 | 山羊溪村、松柏村 | 学堂堡村、牛洞口村、龙潭村、白果村、谷罗山村、青龙村 | / | |
18 | 竹叶坪乡 | 中坪村 | 南湖村、干洞村、柳浪坪村、浸峪村、金龙村、茶垭村、鸡公垭村 | 柳杨溪村 | / | |
19 | 官地坪镇 | 林家堡村、洞口村、杜家坪居委会、双桥村、中坪村、黄家台村 | 龙泉村、长潭坪村、天眼池村、梯市村、富平村、赵家坪村、金山坪村、铜矿村、东流坪村、三源村 | 水流村 | / | |
20 | 龙潭坪镇 | 狮子塔村、赶坪村 | 三合界村、古罗界村、四方溪村、李家湾村、溪口村、白竹坪村、红军村、苦竹坪村、金子山村、银市坪村、龙潭坪居委会 | 大洞堡村、斋公坪村、洪家峪村 | / | |
21 | 走马坪白族乡 | 向家坪村、桂竹垭村、汨湖村、滚水峪村 | 前村坪村、叶家桥村、天合村、安家峪村、广文台村、白石溪村、碾子堡村、走马坪村、龙洞坪村 | 护国村 | / | |
22 | 廖家村镇 | 廖家村居委会、咱家村村、团结村、妖气洞村、苗寨居委会 | 二户田村、莫家塔村 | 冲天溪村 | / | |
23 | 空壳树乡 | 八斗桥村、白马泉村、空军村、罗家坪村、虎形村、陈家坪村、龙虎山村 | 莲花台村 | 汤溪峪村 | / |
附件3
注:本分布图为秸秆禁烧区耕地示意图,其他法律法规另有禁烧管控要求的特殊区域未再标明,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政工科。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驻桑各单位。
桑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