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427100/2025-00094 | 文件编号 | 桑政通〔2025〕3号 | 公开部门 | 桑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布时间: | 2025-01-15 | 生效日期 | 2025-01-15 | 信息时效期 | 2030-01-15 |
| 效力状态: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SZDR—2025—00002 桑政通〔2025〕3号
桑植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燃放工作管理,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大气环境污染、噪声污染和安全隐患,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桑植县规范烟花爆竹燃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烟花爆竹禁放区(以下简称禁放区)为:县城区规划范围内、瑞塔铺镇、利福塔镇、刘家坪白族乡、洪家关白族乡集镇规划范围内及县城区规划范围以外乡村茶叶种植基地周边(详见附件)。
二、禁放区内任何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放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劝阻和制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全县所有公职人员、党员、“两代表一委员”应当模范带头遵守本规定。
四、县直及驻桑各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管控工作。
五、凡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将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给予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六、对违反本公告的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党员、“两代表一委员”实行“一案双查”,除依法依规移送有关部门予以行政或刑事处罚外,移送纪委监委处理。上述人员家属燃放的,除将其家属依法依规移送有关部门予以处罚外,取消其个人评先评优资格并予以批评教育。
七、有奖监督举报电话:0744-6222163,6233915。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桑植县规范烟花爆竹燃放范围清单
桑植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5日
序号 | 乡镇名称 | 主要种植茶叶村个数 | 分布范围(种植村名称) | |
禁止燃放区 | 1 | 澧源镇 | 高家坪社区高家坪组、梅山组、方二组、方三组、大档组、周家组、谷家组、小田冲八、九组; 文明路社区1、2、3、4组、五里桥组、菜1、2、3组、油库组、王家院子3、4、5巷、尚北2巷、尚北后巷; 文昌街社区:梅山路组、八斗溪组、东门组、卢家湾组、和平路组、鸡窝寨组、小街组、南门峪组; 汪家坪社区1、2、4、5组、北三街、和平西路、河街组;尚家坪村长湾组、幸福组、木心塔组、张家台组、光明组; 何家坪社区覃家台组、刘家组、张家组、河边组、山边组、黄家岗组、黄龙桥组、杨家峪组; 建兴岭社区:李家湾组、江边组、台上组;老观潭社区老观潭组、毛屋咀组、南桥组、黄河峪组、南桥坪组、 双桂园组、尧湾组、高桥1、2、3、4、5、6、7组; 仙鹅村栗榔子组、立新组、邓家坪组、张家台组、古树塔组、黄树塔组、见滩河组、渡口组、大屋组、 刘家洛组、刘家村组、陈家坡组、张家湾组;罗家庄村赵家坡组、张家院子组、南门组、蚂蟥冲组; 兴旺塔村毛塔组、刘家组、伍家湾组;洋公潭村雷家台组、刘家院组、赵家台组、陈家院组、王家院组、新建组、 地母庙组、凉水井组;长潭村长潭村组、碾子组、龚家组、桐树组、明家坡组、胡庄坪组; 朱家坪村1、2、3、4、5、6、7组;岩垭村岩垭组、冯家湾组、新桥组、渡口组; 西界村六组、七组、八组、九组;朱家台社区全域。 | |
2 | 瑞塔铺镇 | 瑞市社区范家岗组、彭家湾组、史家垭组、岩槽门组、上铺组、下铺组、凉风界组、仇家坡组、之子拐组、刘家坡组、 陈家坡组、白竹洛组;鸟儿岭社区小溪口组、河台组、大岩塔组; 杨家洛社区罗家坪组、谷家台组、雷家洲组、王家山组;小溪村李家组、下李家组、万家组; 定家峪社区艾家铺组、王家台组、建新组;甘溪村谢家岗组、佘家塔组、八斗洛组、泉溪洛组; 东旺坪村官里组、上下槽门组、丰合组、陈家槽门组、朱家组;王家坡村下槽门组 | ||
禁止燃放区 | 3 | 利福塔镇 | 赤溪村刘家湾组、张家坪组、大田湾组、碗田峪、唐家院组;青龙村吴家铺组、陈家界组,陈家溶组; 杨仕坪村高楼子组、大田湾组、伍丰垭组、覃家坡组;凤栖村梁一组、梁二组、丁家台组; 金家台村吴上台组、吴下台组、周家湾组、周家台组;官庄村瞿上台组、瞿下台组、李上台组、李下台组。 | |
4 | 刘家坪白族乡 | 刘家坪村喻家峪组、王家湾组、白竹溪组、泉孔湾组、章溪峪组、榜上组、刘家坪组、金家峪组、 熊家溶组、龙堰峪组、李家岗组;长征村杨家岗组、枧槽峪组、大屋岗组、八卦楼组; 双溪桥村双一组、双二组、麻岭岗组、佘家坪组、七面里组、盘家溶组;新阳村口前组; 犀牛村田尾坝组、谷家湾组、青龙组、钟家岗组 | ||
5 | 洪家关白族乡 | 回龙村杨家湾组、安府溪组、李家天组;风坪村李家边组、毛家洛组、罗家榜组、大桥坡组、龚家坪组; 云丰村王家坪组、金家坪村;洪家关村小桥组;海龙坪村许家桥组;龙凤塔村横塘湾组 | ||
6 | 陈家院子、小埠头、银杏塔、水田坪、穴虎洞、赶塔 | |||
6 | 走马坪白族乡 | 4 | 天合、安家峪、前村坪、桂竹垭 | |
7 | 人潮溪镇 | 5 | 石门垭、西莲、三鹤园、罗柳、分水岭 | |
8 | 官地坪镇 | 6 | 金山坪、长潭坪、林家堡、天眼池、水流、龙泉 | |
9 | 芙蓉桥白族乡 | 4 | 淋溪河、淋溪源、夹河坪、下坪 | |
10 | 沙塔坪乡 | 1 | 茶盘口 | |
11 | 龙潭坪镇 | 3 | 三合界、溪口、洪家峪 | |
12 | 五道水镇 | 3 | 岔角溪、连家湾、茶叶 | |
13 | 八大公山镇 | 6 | 马龙山、蹇家坡、洗泡河、筲箕池、笔架山、八大公山 | |
14 | 河口乡 | 1 | 塘坊 | |
禁止燃放区 | 15 | 上河溪乡 | 1 | 邓家坡 |
16 | 陈家河镇 | 5 | 大屋坝、撒埠溪、岩屋口、仓关峪、厂湾 | |
17 | 廖家村镇 | 5 | 妖气洞、廖家村、二户田、团结、苗寨 | |
18 | 桥自弯镇 | 1 | 青龙 | |
19 | 马合口白族乡 | 1 | 双泉 | |
规范燃放区 | 21 | 全县 | 未列入禁止燃放区域的其他区域 |
说明:1.茶区周边2公里以内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
2.禁止燃放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规范燃放区域按相关规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规范燃放。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政工科。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