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桑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 2026年2月4日起,正式启用以下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电子警察)。现将设备设置点位及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序号 | 设备设置点位 | 查处违法行为 |
1 | 张家界桑植县G353线 1560公里+100米(小溪沟隧道桑植出口 东向西上行) | 违反禁令标志/标线、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时接打手持电话 |
2 | 张家界桑植县G353线 1558公里+20米(小溪沟隧道永定出口 西向东下行) | 违反禁令标志/标线、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时接打手持电话 |
3 | 张家界桑植县S246线 33公里+350米(沙塔坪乡茶盘口路段 北向南上行) | 违反禁令标志/标线、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时接打手持电话 |
4 | 张家界桑植县S246线 33公里+350米(沙塔坪乡茶盘口路段 南向北下行) | 违反禁令标志/标线、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时接打手持电话 |
5 | 张家界桑植县S302线 139公里+900米(人潮溪镇三鹤园村三岔口路段 北向南上行) | 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
6 | 张家界桑植县S302线 139公里+900米(人潮溪镇三鹤园村三岔口路段 南向北下行) | 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
7 | 张家界桑植县S303线 239公里+300米(人潮溪镇红旗村土墙垭路段 北向南下行) | 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
8 | 张家界桑植县S303线 239公里+300米(人潮溪镇红旗村土墙垭路段 南向北上行) | 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
9 | 张家界桑植县S303线 275公里+20米(走马坪乡唐家塔村路段 北向南上行) | 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
10 | 张家界桑植县S303线 275公里+20米(走马坪乡唐家塔村路段 南向北下行) | 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
11 | 张家界桑植县和平路与南门峪路交叉路口(西向东方向) |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反禁令标志/标线、逆行行驶的 |
12 | 张家界桑植县洪湖路与南门峪路交叉路口(北向南方向) |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反禁令标志/标线、逆行行驶的 |
13 | 张家界桑植县洪湖路与南门峪路交叉路口(东向西方向) |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反禁令标志/标线、逆行行驶的 |
14 | 张家界桑植县洪湖路与南门峪路交叉路口(西向东方向) |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反禁令标志/标线、逆行行驶的 |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抓拍证据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敬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桑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