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摩电交通违法电子监控设备的公告

作者:桑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来源:桑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发布时间:2025-10-09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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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摩电”)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桑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2025年10月16日起,启用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固定式劝导机器人),对“摩电”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非现场执法抓拍。具体点位及查处重点如下:

序号

设备设置点位

查处违法行为

1

桑植县和平路金码头

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逆行行驶,加装车棚、遮阳伞等妨碍安全驾驶装置骑行时使用手机、手持物品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

 

2

桑植县文明路法院对面

3

桑植县赤溪路二小路段

4

桑植县澧源路永和家园

5

桑植县永生街廊桥

6

桑植县帅乡路御林官邸路段

7

桑植县朱家台人民医院

8

桑植县帅乡路胜蓝路口

9

桑植县文明东路和谐桥

10

桑植县思源路

11

桑植县和平路工商银行门前

注意事项:请广大摩电驾驶人按规定办理车辆牌照、购买保险,定期检查车辆安全性能;骑行时务必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做到不超员、不逆行、不接打电话;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桑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