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30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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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246条。其中,机构信息3条,人事信息3条,政策文件3条,规划计划5条,财政资金119条,预决算公开94条,举措债务情况公开14条,转移支付资金公开1条,政府采购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无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流程。设办公室为信息公开日常管理机构,局机关及内设二级机构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相应办事机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主体,对拟在局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需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局机关审核员收到申请后,对公开与保密进行同步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对审查合格的报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确保公开信息的收集、编辑、审核、发布及时到位。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务公开工作脱节。

(四)平台建设情况

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加强信息管理,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强化财政资金、政策文件、预决算公开等栏目建设,及时对民众关心的重点领域信息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实行主办股室、办公室、分管领导三道公开审查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力度。按照政务公开考核要求,认真落实工作要点,对网上信息及时更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59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在不懈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没有充分认识到开展政府信息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有待完善,质量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明确公开的主体和范围。梳理网站公开栏目,归集整理公开信息,便于群众查询。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