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公安局机构职能

作者:谷小琴 来源:桑植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5-04-15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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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桑植县公安局

负责人:刘克敏

机构地址:桑植县澧源镇文明路

邮编:427100

联系电话:0744-6222758

上班时间(冬季作息: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作息: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公安警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治安状况,组织、指导全县公安警务工作。

(二)加强全县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订全县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计划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三)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加强对全县公安民警的监督;发现和查处全县公安民警违纪案件。

(四)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及提供信息和依据。

(五)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承担县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七)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

(八)管理县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九)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县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十)指导、监督全县家机关、礼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对全县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对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管理。

(十三)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查。

(十四)受理、审核公民出入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境违法活动;负责对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饭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十五)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

(十六)组织指导全县消防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七)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及全县公安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八)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公安局设16个内设机构:

(一)政治办公室

政治办公室为县公安局管理的副科级机构。负责全局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局党建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公安宣传,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负责招录警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工资、警衔、优抚工作;负责老干、工会、青年,妇女、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全局民警队伍建设。

(二)警务督察大队

警务督察大队为县公安局管理的的行政机构,股级。负责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负责警务督察、警务维权等工作;负责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工作。

(三)警务保障室

警务保障室为县公安局管理的副科级机构。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内务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四)指挥中心(挂县公安局办公室、县公安局信息中心牌子)

指挥中心为县公安局管理的副科级机构。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和文秘工作;负责机要、通信、档案、综治工作;负责公安统计,保密工作。

(五)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为县公安局管理的副科级机构。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城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六)刑事侦查大队

刑事侦查大队为县公安局管理的副科级机构。负责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和反恐工作,研究本县刑事犯罪动态,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全县刑事案件现场勘查、法医、痕迹、影像、DNA、检验、理化检验、文检等工作。

(七)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为县公安局管理的副科级机构。负责全县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掌握济犯罪功态,拟定打击、预防、控制对策,办理上级交办的经济犯罪案件。

(八)禁毒大队(挂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禁毒大队为县公安局管理的副科级机构。负责全县毒品案件的办理,禁毒宣传,承担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治安管理大队(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

治安管理大队为县公安局管理的副科级机构,负责社会治安管理工作;负责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警(保)卫、内部单位安全保卫;负责危爆物品管理;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的管理、维护矿产资源税费征管工作。

(十)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挂县公安局外事办公空,县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办公室牌子)

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为县公安局管理的副科级机构。负责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工作对象的管理指导;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出入境人口的管理。

(十一)法制大队

法制大队为县公安局管理的副科级机构。负责县局执法检查、个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开展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十二)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网络安全监察大队为县公安局管理的副科级机构。负责全县公安信息建设和实施,规划全县公安科学技术的发展,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检查、指导,网络犯罪的侦查。

(十三)反恐怖和特警大队

反恐怖和特警大队为县公安局管理的的行政机构,股级。负责承担全县涉恐案件侦查打击、涉恐情报线索核查跟踪、反恐防范指导及应急处置等工作,并承担县人民政府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处置、暴乱骚乱等重大治安事件处置、重大自然灾害救援;参与组织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和等级警卫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负责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等工作。

(十四)旅游警察大队

旅游警察大队为县公安局管理的副科级内设机构。负责旅游市场和旅游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对策研究法律政策宣传;负责查处涉及旅游活动参与者人身财产安全、破坏旅游市场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案件;配合参与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指导督促派出所加强对旅游流动人口管理和治安旅店业管理;监督、检查、指导派出所对行政区域内的景区(点)开展秩序维护、内部安全保卫、巡逻防范工作等职责,提升我县旅游市场监管和旅游公共服务水平,规范、整顿、净化旅游市场秩序和环境,推动我县旅游业转型升级。

(十五)看守所

看守所为县公安局管理的的行政机构,副科级。负责对被羁押的人员进行武装看守、思想教育、生活管理等工作。

(十六)治安拘留所

治安拘留所为县公安局管理的行政机构,副科级。负责对治安拘留人员、收容教育人员依法进行管理教育。

机关党组织、群团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三、领导班子责任分工

(一)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刘克敏

负责公安局全面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主抓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基层党建、干部队伍建设、作风纪律建设、平安建设、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工作。

(二)党委副书记、政委:黎昌辉

协助局长主持县公安局日常工作,主抓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分管指挥中心,联系澧源派出所。

(三)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耀中

分管治安大队(含维稳办)、旅游警察大队、反恐怖和特警大队(含反恐办)、国保大队,联系瑞塔铺派出所、芙蓉桥派出所、官地坪派出所,对接县信访联席办。

(四)党委委员、副局长:田继雷

分管刑侦大队(含反电诈办)、禁毒大队(含禁毒办)、森林公安局,联系陈家河派出所、廖家村派出所、上河溪派出所、河口派出所。

(五)党委委员、副局长:彭永学

分管警务保障室、交警大队(含道安办)、看守所、拘留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联系五道水派出所、八大公山派出所、龙潭坪派出所;对接顽瘴痼疾整治办。

(六)党委委员、政治办主任:钟峥嵘

协助政委抓队伍建设,分管政治办、工会、督察大队,联系洪家关派出所、凉水口派出所、沙塔坪派出所。

(七)党委委员、警务保障室主任:王旗

分管法制大队(含局信访办公室)、经侦大队、网安大队,联系五里桥派出所、利福塔派出所、竹叶坪派出所、人潮溪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