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民政局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桑植县民政局
负责人:向延超
机构地址:桑植县老观潭社区御水大厦9楼
邮编:427100
联系电话:0744-6222488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令时)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夏令时)
一、主要职责
县民政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民政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提出全县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或备案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负责县内重要的或跨区县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
(五)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县民政局要推动全县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和统筹协调转变,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协调有关部门和区县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推动养老服务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走出一条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聚焦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兜牢民生底线。
(十四)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桑植行政区划图。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法制与行政审批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安全、机要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民政行业标准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应诉、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及其证书、证件等统一发放工作,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动态管理和审批程序及流程的规范管理,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拟订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儿童福利和养老服务股(老龄工作股)
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全县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全县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评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县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农村(社区)互助养老服务设、养老服务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县情宣传教育。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
推进全县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有关工作,负责协调县内跨区域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作。研究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以及全县行政区划代码管理、县内重要的或跨区县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地名工作。
(四)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股
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以及福利彩票管理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做好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机关党组织、群团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三、领导班子责任分工
(一)向延超 党组书记、局长,县老龄委办公室主任
主持全面工作,侧重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和意识形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等工作。
(二)夏成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1.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财务、人事、值班、党建、社会救助、婚姻登记、残疾人“两项补贴”、区划地名、乡村振兴(两项帮扶)、依法行政、民族宗教、政务公开、基层减负、殡葬管理、绩效考核、保密、信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宣传、统战、提案建议办理、档案管理、森林防火、巡察审计整改、纪检监察、重点民生实事、环境整治、工会、深化改革、网评及网络舆情、平安创建(民调、禁毒、普法、反恐、扫黄打非、国安、扫黑除恶、法治建设)、交通安全、老干暨关心下一代、公车和办公用房管理等工作。
2.分管综合股、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县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
3.负责所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向贤弟 党组成员、副局长
1.负责儿童福利、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老龄、老区建设、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健康教育、食品安全、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消防)、应急管理、社会组织管理、慈善、福彩、妇女、团建、双拥等工作。
2.分管儿童福利和养老服务股(老龄工作股)、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股,县老区办、县社会福利中心、县慈善办、县社会福利彩票中心、县康复医院、县救助管理站。
3.负责所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下设机构
(一)桑植县革命老区根据地经济开发促进办公室
(二)桑植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三)桑植县社会福利中心
(四)桑植县救助管理站
(五)桑植县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
(六)桑植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七)桑植县社会福利彩票中心
(八)桑植县康复医院
(九)桑植县慈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