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教育局机构职能

作者:办公室 来源:桑植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11-05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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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桑植县教育局

负责人:彭国锋

单位地址:桑植县澧源镇和平中路

邮编:427100

联系电话:0744-6222915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令时)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9(夏令时)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执行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民办幼儿园、自学考试辅导机构及艺体培训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和变更审批。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或组织实施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编写地方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或组织实施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统计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指导、管理全县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六、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

七、依据《教师法》规定,在职责范围内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八、统筹管理中小学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制定中小学招生计划;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

九、负责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

十一、统筹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制定全县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教育局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彭国锋

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联系一中、澧源中学、芙蓉学校。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吉国

主管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政工人事、共青团和少先队建设、文明创建、营养改善计划、信访、综治、禁毒、校车管理、学校布局调整、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分管人事股、基础教育股、维稳中心、勤管站、教研室、纪工委。联系四中、进修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瑞塔铺小学、空壳树中学、空壳树小学、汨湖中学、汨湖小学、竹叶坪学校、走马坪小学、人潮溪学校、西莲学校、白石学校。负责分管股室和联系学校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向左辉

负责规划、基建、财务、为民办实事、重点工程项目、教育收费、教育基金、绿色创建、“两山”理论创新实践、社会捐赠等工作。分管计财股、规划办、审计室、基金会。联系机关幼儿园、沙塔坪中学、沙塔坪小学、苦竹坪小学、四方溪小学、龙潭坪学校、五道水学校、八大公山小学、芭茅溪小学、细砂坪学校、蹇家坡学校。负责分管股室和联系学校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党组成员、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张 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龙  军

负责党建、统战、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建设、教育考试、师资培训、教育信息化、疫病防控、卫生创建等工作。分管党建办、招生办、电教站、师训站、体卫艺股。联系贺龙中学、启智学校、思源实验学校、十一学校、澧源镇一小、澧源镇二小、金海实验学校、洪家关小学、桥自弯学校、谷罗山小学、利福塔中学、利福塔小学、上洞街学校、德兴实验学校。负责分管股室和联系学校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党组成员、主任督学、工会主席:刘纪念

负责乡村振兴、教育督导、教师减负、教育评价改革、涉教舆情、职业教育、绩效考核、工会、妇女儿童、关心下一代、校务公开、老干等工作。分管办公室、督导室、资助中心、教育工会、成职教股。联系职中、陈家河中学、陈家河小学、两河口小学、廖家村学校、河口学校、岩屋口小学、上河溪学校、凉水口中学、凉水口小学、官地坪中学、官地坪小学、长潭坪学校、麦地坪小学、马合口学校、淋溪河学校、芙蓉桥中学、芙蓉桥小学、刘家坪学校。负责分管股室和联系学校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法制行政审批股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及信息、调研、宣传工作;负责文电、会务、行政值班、上传下达、电子政务、涉教舆情监管、信访转接、公务接待、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后勤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教育行政审批、法制宣传、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图书馆(室)的图书装备,组织指导中小学校办公室工作及报刊征订发行工作;负责统筹对教育局年度绩效考核迎检工作;负责机关干部职工考勤工作;配合做好教育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

二、人事教育股(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有关工作;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教师补充、教师调配工作;负责落实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政策;负责教育系统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表彰奖励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教师聘任解聘制度、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负责下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与动态管理、教师职务聘任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事、人才统计年报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学校人事管理体制、分配制度改革;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和专家工作;负责大中专学校毕业生的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负责教育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配合做好教育评价改革、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教育督导室(挂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

主要职责:制定和落实教育督导规章制度,代表县人民政府依法行使教育督导职权,根据县政府的安排(或委托)对县直相关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和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评估、考核。负责“县、片、校”三级督导机构的管理和指导;负责“两项评价”市检、省检工作,国家省市县部署的专项督导(重点督导、热点督导等);负责学校管理综合评价、普通高中和职业中学的省级督导评估、省示范中学网评、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省市合格学校(标准化学校)县级初评、公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负责国家基础教育质量检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监测工作。负责教育评价改革和教师减负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基础教育股

主要职责:承担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执行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政策及基本教育教学文件与评价标准,组织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组织初中会考;负责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的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德育、校外教育工作;指导学校教学信息化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参与学校布局调整、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归口管理学前教育、中小学教材(含音像教材)及配套用书;归口管理中小学竞赛活动;负责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负责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科技创新、双减等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文明创建工作。配合做好教育评价改革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计划财务股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教育经费的收支、分配及下拨工作;加强全县教育经费管理,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负责教育事业统计资料汇编及上报工作;教育系统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统计上报工作;依法合理编制经费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部门决算,真实反映教育系统财务状况;负责监督管理教育系统资产;负责教育债务化解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经费的会计核算、业务培训;负责互联网加监督及中央转移支付等平台操作;协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管理财政收据等相关票据;负责有关税务、财务检查等协调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绿色创建、“两山”理论创新实践工作。配合做好教育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

主要职责:负责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执行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指导相关专业的教学资源建设,指导、协调学校及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等活动;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卫生创建工作;配合做好教育评价改革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

主要职责:承担全县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协调指导终身教育工作;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关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教学指导文件及评估标准;负责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专业设置、调整、教材配备、招生和学历学籍管理等工作;组织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的公共基础课程普测、专业技能抽测等考试工作;指导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教学改革及德育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审计室

主要职责:履行内部审计监督职责,组织对教育系统经常性的经济活动和重大的经费管理事项开展审计调查;负责局机关及学校干部离任审计;负责对上级及县本级财政下达的各类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申报上级计划、财政、教育等部门专项项目工程计划;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项目工程建设、定点选址、拟定项目建设标准;负责拟定各级种类学校基建投资计划、建设规模;协助全县各级各类项目建设安全工作;负责在建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组织项目验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民办教育股(挂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和综合管理;负责民办学校综合性检查评估,协调处理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共同性矛盾和问题;负责校外培训监管。负责受理民办教育机构设立审请事项。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属机构

一、教育考试中心

主要职责:统筹管理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招生考试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我县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报名、体检、组考、录取工作,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组考、信息管理工作,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的报名、组考、录取工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名、组考、考籍管理、毕业证书办理工作,社会考试报名、组考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师资培训站(挂桑植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规划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做好国培、省培、各级各类教师培训指标分配及管理,同时规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年度审核与管理;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提升工作的常态化。实施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特级教师推荐及工人等级考试。各级“双名”工程和“名师工作室”的推荐、管理与考核等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教育教学研究室

主要职责:负责教育教学研究、教学调查、教学指导工作;负责整合教学资源、组织教研活动、教师培养、教育教学评价工作;负责教育智库建设;负责课题研究、课堂教学改革、总结推广教学经验、指导校本教研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教育基层工会联合会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工会法》,开展教育工会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中小学校全教会、教代会;负责中小学校务公开、无偿献血工作;负责“爱烛行动”,关心和慰问离退休、困难教职工,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负责组织教职工开展业余文艺、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负责领导和职工之间的联系与沟通;负责教育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维护稳定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督促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平安建设、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禁毒、反电诈、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处理校园安全事故及涉教矛盾纠纷;负责“平安学校”的创建,协调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全县学生用车和校车管理有关问题的调研、统计、上报,组织申报学生用车奖补资金,协助办理学生用车线路许可,组织对学生用车进行安全管理督查。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牵头做好安全创建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勤工俭学站

主要职责: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工作,制定实施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劳动基地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规范、督促落实学校及幼儿园内食堂、商店及饮用水的安全管理工作,抓好食品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劳动技能培训。严把食品及原辅材料、食品用机械、工具准入关,确保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公办学校食堂账目。统筹学校学生校服、作业本的订购、收费审核工作。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组织购买公办学校校方责任险和食品安全险等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创建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电化教育教学仪器站

主要职责:负责实验教学与计算机教学的指导、管理及考核。负责实验室、校园广播系统、学校教育信息化、校园网络等装备的配备与维护。负责优质教育资源的开发、应用与管理及配套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统筹全县教育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国家资助、生源地助学贷款、省“一单式”和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基层就业补偿、局机关“两项帮扶”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桑植县教育基金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召开理事会,执行理事会的决议;负责教育基金的募集和管理;开展“奖教奖学、助教助学”等公益活动;负责教育基金的保值、增值。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